五、 新西蘭進口葡萄酒到岸報關清關的程序
食品飲料的進口到岸手續是先商檢后海關。假如商檢關未過,貨物不準入關,要被退回。
商檢要在貨物監管區對所申報貨物進行核對:包裝是否符合標準,中文注冊商標是否完備。另外還要對貨物文件進行審核,包括出口國出具的衛生免疫證、產地證、質量保證書等等。對于葡萄酒以“托”來打包包裝的,如果是采用木托,還必須審核出口國出具的“熏蒸證明”。另外,就是對貨物進行抽檢。一般是按貨物總數的千分之一進行抽檢。檢驗是否符合國家進口食品衛生標準,另外剩余的抽檢樣品備存。
在商檢檢驗完畢后,同時進行海關申報證稅。程序和其他進口貨物一樣。要注意的主要是海關審價人員對所申報進口葡萄酒到岸價真實性的審查。這一點必須要準備一些說服資料,以免海關不信任并且由海關定價(當然會比原申報價高很多),造成企業的沉重負擔。
商檢需要文件:出口國出具的衛生免疫證、產地證、質量保證書等等。對于酒以“托”來打包包裝的,如果是采用木托,還必須審核出口國出具的“熏蒸證明”。到商檢去備案,取得進口的衛生證書(檢驗合格證書),統一加貼CIQ(即檢驗檢疫)標志。
海關報關文件:需要提單,發.票,箱單,合同,木質包裝的證明,商檢的合格證書,去海關放行,食品都要接受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