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準媽媽對于廣州生育險還存在很多疑問:例如廣州生育險享受的條件不夠明確,廣州生育險待遇有哪些,到底值不值得買?很多準媽媽都認為享受廣州生育險是累積買到生寶寶的那個月滿一年就可以享受了,其實這個想法是錯誤的!還有就是廣州生育險是不是可以單單買一個險種,答案是不可以的。很多媽媽都不知道辦定點醫院這回事,也不知道什么時候可以辦理,需要提供什么樣的資料等等。
廣州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的下限按照全市201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541元的60%來確定,即2725元。2010年6月至今生育險的繳費比例:0.85%。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需要具備的條件
1、 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
2、 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需在職人員才能參保);
3、 必須符合計劃生育。
發放標準:
1、生育津貼=協議約定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剖腹產假增加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生育費 (詳細的要按實際情況計算)
女職工在懷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從2005年9月1日起,由用人單位到廣州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定點醫院。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