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力派遣、勞動力租賃等),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員工向用工企業提供勞務的一種新型用工模式。勞務派遣與人事代理的服務內容基本相同,但核心區別是勞動關系的不同,即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則發生于派遣員工與用工企業之間。
隨著一些公司的壯大,部門多了,基層員工也多了,在其他地區的辦事處或分公司也多起來了。如何去管理這些部門或員工,成為了一些公司人事機構主管的頭疼的事情,如何去統一管理好,如何去降低公司的經濟成本,而留住一些核心人才,讓員工對公司有歸屬感,等等。對于每家公司遇到工作量驟增、員工因個人因素請假(年假、產假等)或突然離職;受編制、計劃等政策限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臨時用人、突擊性工作用人、階段性用人。假如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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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的優勢:
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用人單位在核算派遣人員的總支出時,一是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三是不需要為被派遣人員額外支付其它計劃外的費用。勞務派遣專用可計入用人單位稅前成本開支,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在編員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二、人事管理便捷專業
用人單位用人不受戶口及學歷限制,平時對派遣員工做出相關的管理規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用人單位可以在業務增加時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用人方式十分機動靈活。
三、減少勞動糾紛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下,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人單位就可避免與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出現的糾紛。
四、解決了用工單位人員的勞動合同問題。
當勞務人員因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等后期工作均由勞務派遣機構處理。避免了用工單位與勞務人員間的勞動爭議。
五、繳納社會保險優勢。
派遣機構有很多合作安置渠道,在安置工人和招工等方面有諸多優勢,駿伯公司可以在各個分公司所在地選擇社保費用繳納標準最低的地區繳納,也可以在其他可操作56個網點參保,滿足貴公司多地區辦事處、分公司的成本與煩惱。
六、勞務人員的勞動關系在派遣公司。
使其辦理相關證明手續更加方便快捷,避免不必要的請假。使入、離職時各種人事、保險轉移工作更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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