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4.1~4.5項按GB 2828進行,采用一次正常抽樣方案,取通常搜檢水平Ⅰ,及格質量水平為6.5,見表8(略)。6.3.3 在計數抽樣合格的樣品中,隨機抽取足夠的樣品,進行4.6條中的液壓試驗和扁平試驗。6.4 型式磨練 型式考驗項目為全部技術要求項目。 按本標準技術要求,并按6.3.2劃定規矩對4.1~4.5條進行考驗,在測驗合格的樣品中,隨機抽取足夠的樣品,進行4.6條中各項性能的檢驗。通常情況下每半年最多一次。若有以下情況之一,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產品因任何原因停產三個月以上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結果與前次型式磨練有較大差異時; e.國有質量照管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測驗的要求時。國旗桿http://www.steel-markpi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