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銘牌制作頒發要求目的
為了在世界范圍內建立統一的道路車輛識別系統,以便簡化車輛識別信息檢索,提高車輛故障信息反饋的準確性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規則。
汽車銘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各種類型的汽車,掛車,摩托車的輕便摩托車。
汽車銘牌管理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工業部汽車工業公司依據國際代理機構的授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識別代號實行統一管理,負責受理有關“世界制造廠識別代號(WMI)”的申請和對申請的標準。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標準化研究所經權負責車輛識別汽車銘牌代號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