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證明 護照 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因私護照原件,如有舊護照請提供。 照片 2張2寸彩照(白底),3個月內近照 戶口本 全家戶口本整本復印件(包括遷出、注銷頁),若配偶及子女不在同一戶口本,請一同提供配偶及子女戶口本整本復印件。 二、資產證明 存款證明 1. 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 或 銀行工資卡對帳單等收入證明佐證。 2. 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銀行存款不能作為證明。 3. 房產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三、工作證明 在職證明 1. 工作單位出具的寫明申請人職位、工資、休假天數、保留職位的準假證明,原件 2. 證明中須列出單位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加蓋公司印章、簽名并寫明簽名人姓名和職務。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組織結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學生及兒童 公證書 未成年人提交: —在一家德國駐外使/領館親筆簽署或經公證的父母雙方同意赴德聲明,附英文或德文譯文 —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或附英文或德文譯文的出生公證書 —離異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離婚證和撫養權證明(如在中國離婚:子女監護權歸屬)原件 準假證明 1.若申請人為在校學生,需提供學校英文版在讀證明原件,內容需包括:學校名稱,地址和電話,學生所學專業或所在班級,學校假期時間等. 2.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退休人員 退休證 1.退休證的復印件。 2.退休人員無需提供工作證明資料,其他資料同一般人員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