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自動巡檢設備的制造依據
HZHFPI系列數字智能消防巡檢設備是湖北慧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開發的新一代專利消防給水設備,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30.2》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GB16806-2006》功能要求。該產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設計、制造。
消防給水設備是固定消防供水系統的基本組成部分,消防給水設備的特點是:平時不用,甚至長期不用,一旦消防事件發生必須要發揮作用。目前由于消防設備長期不用造成的水泵銹蝕、銹死現象十分普遍。針對這種現象并根據公安部制定的自動消防給水設備行業規范,而在控制設備中使用了符合規范要求的HZHFPI數字智能消防巡檢控制裝置,組成消防給水專用控制設備,使設備具備了自動巡檢功能。
公安部頒布的行業強制性標準《GA30.2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中明確了消防巡檢的性能及故障信息的存儲,其中明確規定:
巡檢功能規定
1.設備應具有自動和手動巡檢功能,其自動巡檢周期應能按需設定。
2.消防泵控消防方式逐臺啟動運行,每臺泵運行時間不少于2min。
3.設備應能保證在巡檢過程中遇消防信號自動退出巡檢,進入消防運行狀態。
4.巡檢過程中發現故障應有聲、光報警。具有故障記憶功能的設備,應記錄故障的類型及故障發生的時間等,應不少于5條故障信息,其顯示應清晰易懂。
5.水泵切換:設備應具備在消防主泵或穩壓主泵產生電氣故障或不能達到應有能力時,備用泵應能自動和手動切換投入。
6.抗系統擾動能力:設備按本標準6.4.7規定的方法試驗,應能工作正常,不得出現壓力振蕩或停機保護現象。
7.遠程控制:設備應有顯示消防泵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的輸出端子及遠程控制消防泵啟動的輸入端子。
8.保護功能:設備應具有對短路、過流、電機斷電等故障報警及自動保護的功能。對可恢復的故障應能自動或手動消除,恢復正常運行。
9.人機對話:具有人機對話功能的設備,對話界面應漢化,圖標應有盡有明顯易識別,便于操作。
給水能力
1、單泵流量特性:每臺工作泵按6.7.1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實測值與標稱值的最大偏差不大于10%。
2、設備供水能力
3、設備的供水能力不應低于設定的參數要求。
4、設備泵組的選型應與設備給水能力相匹配。采用并聯給水的泵組在消防工作壓力時的流量損失不得大于各單泵在此壓力下的流量之和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