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關鍵詞:
意外,醫療,養老,
王先生,30歲,投保基本保險金額30萬元的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2012版),選擇10年交費,年交保費16350元,可獲得如下利益:
一、重大疾病保險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首次發生并經確診的疾病導致王先生初次發生并經專科醫生明確診斷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發生并經確診的疾病導致王先生初次發生并經專科醫生明確診斷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合同終止,本公司給付30萬元重大疾病保險金。
王先生已經領取或本公司應給付特定疾病保險金的,本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扣除王先生已經領取或本公司應給付的特定疾病保險金后的余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若因意外傷害導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保險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首次發生并經確診的疾病導致王先生初次發生并經專科醫生明確診斷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合同繼續有效;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發生并經確診的疾病導致王先生初次發生并經專科醫生明確診斷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給付6萬元特定疾病保險金,但給付以一次為限,合同繼續有效。若因意外傷害導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三、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導致身體高度殘疾,合同終止,本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王先生因前述以外情形導致身體高度殘疾,合同終止,本公司給付30萬元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
四、身故保險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身故,合同終止,本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王先生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終止,本公司給付30萬元身故保險金。
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險金、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和身故保險金本公司僅給付一項,并以一次為限。
示意圖例
一份投入 多重保障
客戶一份投入,可以獲得重大疾病保險金、特定疾病保險金、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以及身故保險金多重保障;
健康保障 全面呵護
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2012版)[以下簡稱為康寧終身(2012版)]不僅對40種重大疾病提供保障,還對10種特定疾病進行提前給付;
重疾范圍 行業領先
康寧終身(2012版)全面承保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25種重大疾病、其他15種重大疾病以及10種特定疾病,保障范圍廣泛,行業領先;
特定疾病 提前給付
針對10種特定疾病,康寧終身(2012版)提供提前給付基本保險金額20%的特定疾病保障,但給付以一次為限,且以人民幣10萬為上限;
高殘意外 盡顯關愛
公司給付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時,不扣除被保險人已經領取或本公司應給付的特定疾病保險金,盡顯人性關愛。
保障范圍內的四十種重大疾病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 特定年齡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
14. 特定年齡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
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26.嚴重心肌病
27.嚴重重癥肌無力
28.嚴重多發性硬化癥
29.嚴重脊髓灰質炎
30.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
31.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病
32.終末期肺病
33.嚴重克隆病
34.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35.持續植物人狀態
36.嚴重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37. 嚴重冠心病
38. 急性壞死性胰腺炎開腹手術
39.經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40.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癡呆
保障范圍內的十種特定疾病
1.特定惡性病變或惡性腫瘤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冠狀動脈介入手術
4.特定腦中風后遺癥
5.心臟瓣膜介入手術
6.特定面積Ⅲ度燒傷
7.主動脈介入手術
8.嚴重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9.特定年齡視力受損
10.嚴重頭部外傷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發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體高度殘疾或身故,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八、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發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體高度殘疾或身故的,合同終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合同的現金價值。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或傷害造成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退還合同的現金價值,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或傷害造成被保險人發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體高度殘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險人退還合同的現金價值。
投保范圍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終止日止。
基本保險金額
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是指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
保險費
保險費交付方式分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兩種。交付方式為分期交付的,交費期間分為十年和二十年兩種,交付方式分為年交和月交兩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產品關鍵詞:
意外,醫療,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