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紅酒需注意的以下幾點:
一、 進口紅酒企業應該具備的主體資質 中國企業要從事進口紅酒業務除了一般經營性企業所必需的工商、稅務等手續外,在注冊的營業范圍內還應包括酒類經營資格,具備進口酒類經營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下列手續:到當地商務廳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過備案登記后才具備對外貿易資格。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要的手續。
二、 進口紅酒的進口稅 進口瓶裝紅酒現行稅率(所征收的稅項,以人民幣交納):
1、 關稅:14%(關稅:CIF ×14%);
2、 增值稅:17%(增值稅:(CIF+關稅額)×17%);
3、 消費稅:10%(消費稅:[(CIF+關稅額)/(1~10%)]×1
三、 進口紅酒到岸報關清關的程序
食品飲料類的進口到岸手續是先商檢后海關。假如商檢關未過,貨物不準入關,要被退回。 商檢要在貨物監管區對所申報貨物進行核對:包裝是否符合標準,中文注冊商標是否完備。另外還要對貨物文件進行審核,包括出口國出具的衛生免疫證、產地證、質量保證書等等。對于紅酒以“托”來包裝的,如果是采用木托,還必須審核出口國出具的“熏蒸證明”。另外,就是對貨物進行抽檢。一般是按貨物總數的千分之一進行抽檢。檢驗是否符合國家進口食品衛生標準,另外剩余的抽檢樣品備存。
在商檢檢驗完畢后,同時進行海關申報征shui。程序和其他進口貨物一樣。要注意的主要是海關審價人員對所申報進口紅酒到岸價真實性的審查。這一點必須要準備一些說服資料,以免海關不信任并且由海關定價(當然會比原申報價高很多),造成企業的沉重負擔。
注意事項:
1.進口酒類(不包括免稅進口酒類)應根據我國《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有關規定加貼中文標簽.
2.口岸進口食品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依照本條規定對進口酒類進行監督檢驗。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貼“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標志”,簽發衛生證書(正本、副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
3.海關憑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簽發的進口貨物許可證和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簽發的放行通知單并征shui后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