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沒有獲得商標權的商標能否申請轉讓?
答: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得核準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轉讓。
2、企業注銷后,商標可以辦理轉讓嗎?
答:可以。商標轉讓時,需要同時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原企業注銷的證明文件和原企業法人代表出具的同意商標轉讓的聲明。
3、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有什么區別?
答:商標轉讓是兩個不同法律主體之間的行為,商標轉讓后,該商標歸屬于受讓人;商標變更后,商標權利的主體不變,只是名義不同。
4、商標轉讓所需資料:
(1)轉讓方與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公司:加蓋鮮章;個人:簽字;
(2)商標局規定的格式文件:申請書、委托書;
(3)商標證明文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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