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率低原因分析:繳費年限少、基數低
以專業名詞“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占工資的百分比)分析,假如一個人退休前工資為5000元,退休后養老金為2000元,替代率就是40%。
中國社會科學院2013年初發布的《社會保障綠皮書》和《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顯示,在被調查者中,75.4%的職工養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卻都高于4000元。差距兩倍多。
“差距大不是絕對的大,差距大小首先和現在企業制度本身的內在因素有關。繳費年限低、繳費基數低,總體養老金水平就要低。”褚福靈解釋,職工養老保險,存在一些影響養老金差距的因素。第一,繳稅年限偏低,有的交15年就不交了,甚至還有提前退休,個人帳戶積累很少,自然就低。第二,繳費基數低,現在北京平均工資五千,繳費基數如果能達到80%或者70%,就很不錯。繳費有一個區間,即60%到300%,大部分是就低交,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養老金必低,何況現在計算的是全國的平均數,這是一個需要理解的現狀。
“調查發現,一些企業老總養老金,甚至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因為交的基數高,還有補充養老金,”褚福靈說:“不能一概而論企業養老金就低,盡管養老金高的人是極少數,但是如果都按時交,都交了20年、30年,企業養老金也不一定低。”
企業職工養老金成倍低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加之一些企業為職工繳費基數低,甚至按最低標準交夠15年就停止,這是導致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偏低之一。盡管企業養老金在逐年增長,但相較于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速度,還是追趕不上,進而導致替代率在持續下降。
導致國內外養老金替代率下降的原因并不相同。發達國家養老金替代率下降,主要緣于人口老齡化帶來的財政負擔,迫使政府不得不降低養老金待遇。而中國的養老金替代率下降卻是產生在企業職工養老金“九連增”的背景下,主要在于養老金提高幅度沒有趕超過職工工資增長率。這一現象將養老金調整機制本身的缺陷暴露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