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防潮墊板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按國外習慣性劃分,大致可分為四類,即:①一級回收利用—恢復塑料防潮墊板原有使用性能的利用;②二級回收利用一一性能較低于原有要求的利用;③三級回收利用—僅回收利用塑料防潮墊板的化學組成,故又稱為“化學回收利用”;④四級回收利用—焚化回收能源。上達一級和二級回收利用,又稱為“材料回收利用”或“機械回收利用”。這四類回收利用方式的選用,取決于環境、技術及經濟因素的綜合平衡。目前,國外正在研究能比較不同回收利用方法對環境及資源的影響的評價方法,以利于合理選定回收利用方法。塑料防潮墊板廢棄物回收利用的技術創新時有報導,例如,美南卡羅來納州聯合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含污穢物達50%的聚醋(如X光片),制得對苯二甲酸及乙二醇,再用于生產新的聚醋;美國新澤西州公司和美國能源部全國可更新能源實驗所,采用選擇性尼龍裂解工藝處理混雜尼龍6地毯廢棄物,回收尼龍6單體;德國PVC回收利用公司收集PVC管材及健筑廢棄材料,供應給Buna化學公司轉化為單體;日本政府支持建立6400噸/年上裂解示范裝置,使用岡山大學開發的新型二氧化硅/氧化鋁催化劑,使塑料防潮墊板廢棄物裂解為裂化氣體,供燃料之用;日本東京德山公司正設計示范水泥窯,利用不含PVC的塑料防潮墊板廢棄物部分取代燒制水泥時所用的煤;德國正研究利用塑料防潮墊板廢棄物作為鼓風爐煉鐵的還原劑圖。這些技術動向都值得注意。
“為了防治塑料托盤廢棄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我國已于1995年10月30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塑料塑料托盤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并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此法第17條明確規定[l],“產品應當采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消納的塑料托盤物”。“產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可以回收利用的產品塑料托盤物和容器等回收利用”。同時,“國家對塑料塑料托盤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塑料塑料托盤的產生、充分合理利用塑料塑料托盤和無害化處置塑料塑料托盤的原則”。塑料塑料托盤廢棄物屬于塑料塑料托盤一類,理應按此法的規定合理處置,因此,“塑料包的環境無害化”問題,從現在開始,應當引起塑料塑料托盤生產、銷售、使用部門的重視?,F就此間題介紹些情況并談談幾點個人看法。
在地球上,一方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另一方面也是有限資源的損失與浪費。由于塑料塑料托盤生產與應用的日益發展,故塑料塑料托盤廢棄物與日俱增,影響環境的現象也日益加劇,因此,要求塑料塑料托盤無害于環境的呼聲日益高漲。塑料塑料托盤的環境無害化,實質上包括兩個內容:如何使現有的塑料塑料托盤在使用后對環境無害?如何開發新的環境無害塑料塑料托盤?
什么是“塑料塑料托盤的環境無害化”?本世紀以來,全球發生了三種影響極為深遠的變化,即:社會生產力極大提高,經濟規模空前擴大,物質財富猛增,人類文明進程大為推進;人口爆炸性大增,并仍繼續增長;自然資源過度開發與消耗,污染物質大量排放,導致全球性資源短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尤其是后一變化,已威脅人類的持續生存與發展。但是,任何生產資料或消費資料,在其使用壽命終結之日,必將轉化為廢棄物而殘留于地。塑料塑料托盤已成為環境污染源之一的事實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