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易燃氣體儲存區本安型消除人體靜電防靜電球
第14.3.13條規定:由于人們穿著人造織物衣服極為普遍,人造織物極易產生靜電,往往積聚在人 體上。為防靜電可能產生的火花,需對進入輕油泵房、輕油罐頂上、輕油作業區的操作平臺,以及 爆危險區域等處的扶梯上或入口處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此消除靜電裝置是指用金屬管做成 的扶手,在進入這些場所之前人體應撫摸此扶手以消除人體靜電。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NCEX),符合下列標準:
GB3836.1-2010 爆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4-2010 爆性環境 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簡介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是適用于易燃、易爆及防靜電場所的人體靜電釋放的儀器儀表。其特點在于設計合理的人體靜電釋放電阻,合理有效控制人體靜電釋放,延長人體靜電釋放時間,降低瞬間人體靜電釋放能量,能夠使人體靜電安全釋放。同時能檢測人體與靜電觸摸球接觸是否可靠,聲光報警提示靜電消除是否完全。
2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國家標準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設計參考以下國家標準:
GB12158-2006《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
G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
第14.3.13條規定:由于人們穿著人造織物衣服極為普遍,人造織物極易產生靜電,往往積聚在人體上。為防靜電可能產生的火花,需對進入輕油泵房、輕油罐頂上、輕油作業區的操作平臺,以及爆危險區域等處的扶梯上或入口處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此消除靜電裝置是指用金屬管做成的扶手,在進入這些場所之前人體應撫摸此扶手以消除人體靜電。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3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工作原理目前,部分易燃、易爆危險場所仍采用金屬導體直接接地放電的方式來消除人體靜電,此方式雖能消除人體靜電,但是,此方式采用導體間放電的形式釋放靜電電荷,釋放電阻小,靜電釋放時間短,瞬間釋放能量大,從而導致人體電或引發爆事故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彌補了目前人體靜電導除方式的不足,合理的人體靜電釋放電阻,延長人體靜電釋放時間,降低了人體靜電瞬間釋放能量,有效規避了爆事故的發生和人體被電的現象。同時,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檢測人體與靜電觸摸球接觸可靠,聲光報警提示靜電是否釋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