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標是普通概念(一般是省級使用),馳名商標則是有法律意義的概念。中國對馳名商標的認定主要是通過商標局,而國外大多數是法庭認定。
2015年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認定廣東省著名商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申請認定商標的所有人,是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人;
2.申請認定的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連續使用滿3年并繼續有效;
3.該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4.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質量優良,具有良好的信譽;
5.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近3年來的年銷售量、營業收入、凈利潤、納稅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銷售區域較為廣泛;
6.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其商標應當在相關國家(地區)注冊,并有廣泛的銷售區域;
7.申請人近3年未因違反商標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處罰;
8.申請人具有健全的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制度。
每一個商標的聲譽和知名度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或商標使用人使用情況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