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二手食品加工制造生產線進口報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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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工作簡介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37、53號令及相關文件的要求,二手設備進口代理|進口舊機電產品的檢驗監督管理工作包括備案、裝運前檢驗、到貨檢驗、監督管理四個環節。進口舊機電備案是工作程序中的第一步,自2003年5月1日起,進口舊機電產品需要備案,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屬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或直屬檢驗檢疫局按規定進行審核,辦理備案手續,簽發相關證書,具體規定見相關文件(見附件1)。
二、關于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辦理手續的說明
申請程序具體分為申請、受理、審批、發證四個環節。申請人在取得相關備案證書前,不要將貨物拆卸、包裝和發運,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關于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的范圍和辦理機構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規定,列入《實施備案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見附件2)的進口舊機電產品需要申請備案,進口舊機電產品的備案申請統一由省局受理,已明確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省局受理;未明確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省局受理。辦理工作分兩級,分別在國家質檢總局和省局辦理,具體分工如下:
(一)、總局辦理的:
1、列入《需國家質檢總局備案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見附件3)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省局受理、初審后報國家質檢總局辦理備案;
2、備案金額超過200萬美元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省局受理、初審后報總局辦理備案;
3、同一批備案中既有總局備案又有直屬局備案舊機電產品的,省局受理、初審后報總局辦理備案。
(二)、省局辦理的:
總局備案目錄以外的舊機電產品,由省局受理并辦理備案;
(三)、下列情形無需備案:
進口舊飛機發動機、機載設備及零部件,舊海上平臺、主要船用設備及材料、零部件。
(四)、列入《不予備案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及適用范圍》(見附件4)內的進口舊機電產品不予備案;
四、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須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要求
(一)、申請必須提供的材料為1-3項:
1、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在網上填寫)。特別提醒貿易方式中入境維修復出口是指國外制造的機電產品到國內維修后再出口的情況,對于中國制造的產品退回原單位維修的貿易方式請選擇出口退貨。
2、申請人、收貨人、發貨人營業執照或者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外文的需要提供翻譯件,請掃描至網上,要求圖文清晰。
3、 進口舊機電產品清單(包括以下項目:名稱、編碼、數量、規格型號、產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舊狀態、價格、用途。在網上填寫。)
(二)、 必要時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進口舊機電產品的狀況說明、制造年份證明材料,反映備案產品特征的彩色照片;
2、進口化工、冶煉、制藥、印染、造紙、皮革、能源等舊成套設備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等;
3、舊工程機械使用時間(小時)數;
4、進口舊印刷機械的印刷經營許可證;
5、進口舊輪胎的國家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門和相關政府管理部門明確批準進口的文件;
6、進口實施CCC認證制度管理且用于銷售、租賃、維修、再制造的舊機電產品的相應的CCC認證證明文件;
五、申請工作流程及辦證時間
1、申請:進口舊機電產品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上述要求在網上提交備案材料。
2、準予備案的條件
A、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
《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總局第37號令)
《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程序規定》(總局第53號令)
《實施備案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
需國家質檢總局備案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 2003年40號公告
B、備案申請資料是真實、一致的;
C、申請備案的舊機電產品不在《不予備案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及適用范圍》內;
D、申請備案的舊機電產品未發現不符合我國關于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
E、符合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的要求(如年限、能耗等)。
3、受理與審核:受理申請后承諾辦結時間不超過20天(由于申請人原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審批的除外)。
(眾海公司根據客戶要求,可以對舊機電備案進行加急處理,時間3~4個工作天,詳情可咨詢眾海客服)
4、備案結論: 備案結論分為不予備案決定和準予備案決定兩種。不予備案決定有關文書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準予備案決定有關文書包括《進口舊機電產品免裝運前檢驗證明書》和《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備案書》。
5、取證:網上提示可領證時請到江蘇檢驗檢疫局一樓大廳領證。
6、證書有效期和變更、延期的辦理
《進口舊機電產品免裝運前檢驗證明書》和《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備案書》的有效期原則上均為半年。如需延期應在證書有效期內申請,可延長一次,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半年。辦理變更、延期應填寫《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許可變更申請表》(見附件5)。
六、裝運前檢驗的辦理事宜
1、申請人取得準予備案決定文書《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備案書》的,該批申請的舊機電產品需要執行裝運前檢驗,請立即聯系證書指定的總局許可的境外裝運前機構(見附件6)執行裝運前檢驗。
2、檢驗結束取得合格的《裝運前檢驗報告》和《裝運前檢驗證書》后方可發運貨物。
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證單填寫要求
一、申請書按樣板填寫,紅色部分為填寫要求。
二、申請資料擺放次序:
1.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
2.擬進口舊機電產品清單;
3.申請人營業執照;
4.收貨人營業執照;
5.發貨人營業執照;
6.合同/協議/海關備案清單/征免稅證明;
7.國家允許進口證明文件;
三、注意:
1、請不要改變申請書及清單格式;
2、請提供有效的本地聯系電話,以便及時聯系;
3、企業在未取得《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備案書》或《進口舊機電產品免裝運前檢驗證明書》前,請不要擅自將設備啟運。取得備案書后,請及時跟指定機構聯系落實裝運前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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