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標使用的問題,商標的法律使用除實際使用外,通常還包括下列情形:對商標進行大規模的廣告宣傳是使用該商標,如在報紙、雜志、電視、廣告等各種廣告媒體上進行商業宣傳;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人可以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所以被許可人的使用也視為該商標的使用;完全以出口為目的,在本國內將商標附著于商品或者其包裝物、包裹物,也視為該商標在本國內的使用。
另外,商標所有人因不可控制的經濟或法律原因而導致的不使用,可以作為不使用的正當理由,不會因此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商標使用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不然就會造成侵權。
如果商標與企業名稱發生了沖突,該怎樣來解決呢?四川力久的律師來告訴大家。
商標與使用企業名稱沖突糾紛,從侵權人的行為性質上看,主要是借助于合法的形式侵害他人商譽,表現為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以及不同經營者之間具有關聯關系產生混淆誤認,故一般屬于不正當競爭糾紛,應當適用《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調整;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單獨或和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于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當適用《商標法》進行調整。
1、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義
商標注冊人是商標專用權的權利主體,也是《商標法》保護的主體,商標注冊人的名義是商標注冊的重要事項。商店恢復了老字號,或是啟用了新名稱,企業改變了稱謂等等,就需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否則就會影響到商標注冊人權利的保護。
2、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地址
商標注冊人的地址,是商標注冊的另一項重要內容,是商標管理機關需要掌握的重要欄目。企業搬遷,改變了原地址,要及時申報變更,否則,會給商標管理機關的管理工作帶來不便,使有關書件無法送達。
3、變更注冊商標核準使用商品的范圍
變更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圍,只限于商品的減少。
上列三個方面內容的變更,不發生商標專用權的轉移,是否發生商標專用權的轉移是注冊商標的變更與注冊商標的轉讓的根本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