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訴訟的程序和專利訴訟的程序大同小異,商標訴訟前申請證據保全的條件與程序。
《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措施。”
【訴前證據保全的條件】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訴前證據保全的客觀條件是:
(1)證據可能滅失。如證據被毀損,從形體上消滅而不復存在。如證人病危可能死亡,則證人證言將不可能得到;物證正在腐爛、變質而不存在等情況。總之,這種滅失是不可逆轉、難以彌補的。
(2)證據以后難以取得。指這種證據從形體上并未消失,但作為訴訟參加人和人民法院在失去良機未加保全的情況下,以后難以取得。如證人即將離境,輪船、航空器將離開我國國境而駛往中國法院難以行使司法管轄權的區域。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商標侵權,首選力久。
商標訴訟的程序和專利訴訟的程序大同小異,商標訴訟前申請證據保全的條件與程序。
《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措施。”
【訴前證據保全的條件】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訴前證據保全的客觀條件是:
(1)證據可能滅失。如證據被毀損,從形體上消滅而不復存在。如證人病危可能死亡,則證人證言將不可能得到;物證正在腐爛、變質而不存在等情況。總之,這種滅失是不可逆轉、難以彌補的。
(2)證據以后難以取得。指這種證據從形體上并未消失,但作為訴訟參加人和人民法院在失去良機未加保全的情況下,以后難以取得。如證人即將離境,輪船、航空器將離開我國國境而駛往中國法院難以行使司法管轄權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