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組合申請有哪些弊端呢?
客戶在申請商標的時候會疑惑為什么很多的商標顧問都會告訴客戶要將組合的商標分開申請?這并不是代理公司為賺錢客戶服務費用的手段,而是站在專業的角度告訴客戶商標分開申請,使用過程更加靈活。因為分開申請的商標可以組合使用,組合申請的商標不能拆開使用,這是商標注冊的一條規則正如商標有盲期是一樣的不可避免
1.風險增加
組合申請風險更大,分開則反之。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如:要注冊“倍克beikeer及圖形”,但存在“北科beiker及圖形”,英文部分近似,整體駁回。
2.使用不便
組合申請使用不方便、不靈活,分開則反之。若組合申請,則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綁定死了;而分開申請則非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如:NIKE、圖形、耐克,可以分開,可以組合,對于包裝,門頭,產品上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組合申請,在鞋子上使用就非常大一塊,也不美觀
3.時間增加
組合申請的商標其審查速度比單獨申請的商標相對較慢,因為每部分都要分開審查,而單獨申請則互不影響。
4.費用問題
組合申請費用少,單獨申請費用多。組合申請為一個商標是一份的錢,分開申請就要花幾份錢。雖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實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無形效益要遠遠大于分開注冊的這筆費用。
因此,單獨注冊的商標在使用時非常靈活:既可以分開使用,又可以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冊成功的幾率的同時,又能增強商標在注冊成功后的商標防御能力。
商標分開申請正如商標有盲期是一樣的性質,而且商標分開申請不會因局部審核不通過而導致整個商標不通過。從時效和成功率以及申請費用三方面來考慮,分開申請的性價比都是比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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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專利檢索系統的正確進入方法
新加坡
新加坡網站可以提供專利的著錄項目、法律狀態、說明書全文以及摘要四個部分的信息。
入口方法
點擊進入eService而后進入eSearch界面即可進行發明專利、商標、外觀設計的檢索;點擊進入eJournals界面,可進行專利公報的檢索
菲律賓
菲律賓現行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及工業品外觀設計3種類型。2008年菲律賓知識產權局對專利與商標文獻檢索數據進行更新,無論是發明、實用新型還是工業品外觀設計,專利類型的申請號和文獻號一致。
入口方法
進入菲律賓知識產權局網站,點擊左側電子服務系統下的patent search進行檢索。
收錄范圍
2008年,菲律賓知識產權局對專利與商標文獻檢索數據庫進行更新,使數據范圍覆蓋自1931年以后的數據,將實現對1948年至今的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的著錄項目數據以及1998年至今的專利申請公開數據。此外,該數據庫還包括同時間段的已公布和撤回的專利申請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