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組集商標組集商標是指在同類商品上,由于品種、規格、等級、價格的不同,為了加以區別而使用的幾個商標,并把這個幾個商標作為一個組集一次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組集商標與等級商標有相似之處;
5.親族商標親族商標是以一定的商標為基礎,再把它與各種文字或圖形結合起來,使用于同一企業的各類商品上的商標,也稱“派生商標”。
6.備用商標備用商標也稱貯藏商標,是指同時或分別在相同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注冊幾個商標,注冊后不一定馬上使用,而是先貯存起來,一旦需要時再使用。
4.象征式這種方式的特點是名稱能給人以豐富的聯想。如“長城”象征了一種創造精神,“黃河”象征了中華民族的古老悠久,這是形象比較具體的象征物。有的更抽象,如“雙環”、“三角”,那就只能由消費者自由聯想,見仁見智了。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商標的價值多少,沒有一個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標在投資或經營過程中作為資產的價值,即商標資產所含資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資本價值,而不是榮譽上的或主觀上的價值。常見的價值判定通常決定于商標的認知度、認可度,以商標能夠為企業帶來的預估測值來評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