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和目的:
明確實驗室識別以及基本情況,明確實驗室的組織結構及各部門的職能,明確實驗室人員的組成以及各類人員的質量職責。使實驗室質量體系符合IATF16949的檢測和試驗管理相關程序,以及供應商實驗室的評估和認證要求。
2. 責任:
2.1 質量管理者代表負責實驗室的質量體系的建立,配備資源、配備適當的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機構,并規定其職責和權限。
2.2 技術部負責實驗室的質量體系(含量校室)的文件制定、完善、發行,實施配備資源等。
2.3設備管理負責實驗室環境規劃和實驗(檢驗)作業的相關規定。
3. 原則:
3.1 體系的地位和聲明:
3.1.1實驗室組織機構見技術部組織架構表。
3.1.2 所有的檢測報告只受被檢測產品和客觀數據的影響,不受其它方面(部門、人員)的影響。
3.2 組織:
3.2.1 生產技術科組織架構表。
3.2.2 技術部組織結構表。
3.2.3 實施實驗室質量體系要素的職能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