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歐洲委員會正式發布了外部電源ErP更新法規(EU) 2019/1782,旨在取代現行ErP法規(EC) No 278/2009。
ERP新法規外部電源EU 2019/1782將于2020年4月1日起強制實施。
增加多路電壓輸出外部電源,產品的最大功率不能超過250W。
與電氣和電子家用和辦公設備相連的適配器都需要滿足ERP。
不適用于以下產品:
a) 電壓轉換器
b) 不間斷電源
c) 不具備電源功能的電池充電器
d) 照明轉換器
e) 醫療設備的外部電源
f) POE合路器
g) 在2025年4月1日前僅作為服務部件或備件投放市場的外部電源,旨在替換于2020年4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同型號外部電源。并在該服務部件/備件上,或其包裝上,清晰標明“外部電源僅作備件使用”和預期使用于何種產品。
額定負載:
0%, 25%,50%,75&,100%帶載條件,新增加10%的額定負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