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注意事項:1、如要享受協定稅率,進境是就需提供正本原產地證書及原廠商Invoice2、原產地證的有效期為發證之日起1年,超過時間將不享受協定稅率3、到港超過1個月的貨物,不能進保稅區4、報關監管資料:食品一般都要辦理A證(入境貨物通關單)食品進口報關流程手續(上海港):抽換單-報關預錄-三檢-商檢(法定商檢貨物)-抽檢送檢-海關單證放行出稅單-交納稅金-海關查驗(屬于抽檢非法定查驗)--海關電子放行-提貨
進口清關環節枝節較多如事先準備充分單證齊全均可順利通關.在此環節我們可事先通知客戶并辦理在清關過程所需的文件包括相應的政府文件并根據客戶實際的貨物品名提供最合理的海關商品編碼及進口稅率以供客戶參考.附:進出口食品標簽申請需要資料:1出口企業衛生許可證,2產品生產商或經銷商營業執照,3該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的官方允許銷售的證明或原產地證明,4商標授權使用書或授權加工書,5標簽所標注內容的說明材料,6食品標簽的樣張5套,難以提供樣張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掃描打印樣張,從事食品進口工作時,有幾個方面必須加以注意:
一、企業應合法,業務要得到認可代理商或經銷商必須要審查國外生產企業的資質,確保其合法性。根據新出臺的《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即國家認監委)統一管理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并負責制定、公布《實施企業注冊的進口食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國外生產企業向中國輸出《目錄》中所列的食品時,除企業要向國家認監委申請,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的獸醫服務體系、植物保護體系、公共衛生管理體系也須經國家認監委評估合格。
二、進口食品收貨人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包括貨物的品質證書、產地證、安全衛生證書、農藥及熏蒸劑、添加劑使用證明等單據。在貨物入境申報時,進口食品收貨人須將這些單據與其他貨運單據及商業單據一同提供給檢驗檢疫機關。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應提前印制中文標簽,其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GB7718-94)之規定。三、進口食品到港后的申報進口食品進港后,要由進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申報,并提供相關貨運單據、商業單據、衛生資料等。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后,為盡快疏港,監督人員將開具“衛生檢驗放行通知單”,貨主憑此單報關、提貨。貨物通關后,應存放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認可的庫房,監督人員將對貨物進行現場衛生檢查和衛生監督,同時隨機抽取部分樣品。監督人員根據我國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參照輸出國(地區)食品衛生狀況,貨物在運輸、貯存中的狀況及現場監督情況,確定檢驗項目,將樣品送實驗室檢驗,在此期間,貨物應封存,不得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合格,檢驗檢疫機構將出具衛生證書,該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不合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批貨物將視不同情況,給予銷毀、退貨、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