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申請人登錄四川政務服務網站,按網頁提示填寫有關信息,填寫有關材料,按照“提交申報”的方式遞交申請材料;辦理全程網上辦理手續后,即可辦理;原件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或郵寄紙質申請。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后當場或者規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由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將所需補充的內容一次性告知,不在受理范圍內的,應當予以拒絕;
3、審核:受理人審查申請者所遞交的資料,并提供初步審查意見;
4、決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核意見簽字批準。對已核準的,由受理機構將受理結果發給申請人,如果不同意,受理機關將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并告知申請人對其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5、提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