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用油進口清關流程
1. 報關:進口商需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報關行進行報關手續,提供完整的申報資料。
2. 檢驗檢疫:食用油屬于法定檢驗檢疫商品,需在入境前或入境時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3. 繳納稅費:根據海關出具的關稅稅單,進口商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稅費繳納。
4. 放行:完成上述流程后,海關將對食用油進行放行,允許其進入國內市場。
二、文件要求
1. 進口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包括商品名稱、數量、價格、交貨方式等。
2. 裝箱單:詳細列出食用油品種、數量、規格、凈重等信息。
3. *:反映貨物的真實價值,作為關稅征收的依據。
4. 原產地證明:證明食用油的產地,享受相應的關稅優惠政策。
5. 檢驗檢疫證書:證明食用油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
6. 其他文件:如非轉基因證明、有機認證等,根據需要提供。
三,文件要求:
1.原產地證:需要提供食用油生產國的原產地證書。
2.衛生證書:需要提供食用油生產國的衛生證書。
3.成分分析報告:需要原廠商出具的中英文對照的成分分析報告,并有廠商簽字蓋章。
4.生產日期證明:廠家出具并蓋章的生產日期證明。
5.裝箱單和*:需要原廠商正本原件,并有發貨方的蓋章及簽名。
6.合同:需要雙方簽字蓋章的合同正本。
7.提單: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單。
8.中英文標簽翻譯件:一式三份(紙質和電子版)。
9.全項檢測報告:國外檢測機構出具的正本、蓋章、簽字的全項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