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藥師(醫師)、主管藥師(主治醫師)職稱評審
一、范圍對象
在本市各藥店、藥廠、醫藥公司、民辦診所、民辦醫院以及其他醫藥衛生組織中從事醫藥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均可申報評審藥師(醫師)、主管藥師(主治醫師)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基本條件
1、藥師、醫師(助理級職務):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工作滿半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本工作滿一年以上;中專、高中、初中畢業后擔任藥士、醫士職稱(員級職務)三年以上。對任藥士、醫士職稱(員級職務)年限不夠或因種種原因未能取得過藥士、醫士職稱(員級職務)的,必須是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滿四年以上,高中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滿六年以上,初中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滿十年以上。
2、主管藥師、主治醫師(中級職務):大學本科畢業后,擔任藥師、醫師職稱(助理級職務)滿三年以上;專科畢業后,擔任藥師、醫師職稱(助理級職務)滿四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后擔任藥師、醫師職稱(助理級職務)滿期五年上。對任藥師、醫師職稱(助理級職務)年限不夠的,必須是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四年以上;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五年以上;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十年以上;高中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十二年以上;初中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二十年以上,且獲得本專業一年以上的結業證書。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符合評審要求者,可在90個工作日內完成職稱評審并拿證。
三、材料要求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后,按規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一寸免冠彩照5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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