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產品需要檢測偶氮
--服裝;被褥;毛巾;假發;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清潔衛生用品;睡袋,
--鞋;手套;手表帶;手提袋;各種錢包;公文包;椅子套,
--紡織或皮革玩具;帶有紡織或皮革服裝的玩具, 合成染料有機化合物染料
--消費者最終使用的織物和紗線
例外條款:在2005年1月1日之前,以回收再利用的纖維為原料制成的上述產品,如其有害芳族胺含量低于70ppm,那么仍可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只要是符合上述的產品范圍,都需要測偶氮染料及其釋放出的芳香胺的含量,即一個“單一材質及單一顏色的材料”一次性測出24種偶氮染料及其釋放出的芳香胺的含量。
偶氮染料的測試標準
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公布了有關有害偶氮染料測試方法的3項歐洲標準。這些標準是實施歐盟2002/61/EC號指令的配套文件,分別是:
1.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學測試--檢驗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2.EN14362--1:2003紡織品-檢驗偶氮染料釋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無須提取的情況下測試產品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3.EN14362--2:2003紡織品-檢驗由偶氮染料釋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纖維以測試產品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的檢測方法
偶氮是國際環保要求的必檢項目之一,檢驗方法有以下兩種:氣相色譜及質譜聯用法(GC-MSD)及高效液相色譜法(HPLC)。標準規定被檢產品中不得含有24種偶氮染料中間體,若檢出其中一種即為不合格產品,其限量為3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