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卓博人力資源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寧波卓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位于寧波市余姚國貿大廈6樓,市經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許可成立的合法、正規、專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機構。
卓博人力資源勞務派遣以人為本為宗旨,以客戶服務為中心,以資源開發為導向,以實現共贏為目標;致力于農村勞動力轉移、院校人才開發,以專業、創新的模式推動勞務輸出、校企合作,發展成長為長三角地區企事業單位提供一站式人力資源解決方案的人力資本經營服務專家,讓人力資本實現大價值,從而推動社會發展。公司匯集業內精英,依托全國范圍的服務網站,先進的互聯網服務平臺和強大的計算機技術支持,為客戶提供多層次、高效率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擁有豐富的勞務派遣及外包項目管理經驗,建立了規范而系統的管理體系。從員工招聘、入職、培訓、日常管理及考核、離職、員工關系的構建、勞務關系的處理及應急預案,均有系統化的執行流程及方案。
寧波卓博人力資源勞務派遣主營范圍:人力資源信息咨詢;勞務派遣業務;以服務外包形式從事生產線管理;國內建筑勞務分包;保潔服務;企業管理咨詢服務。寧波普工,長期工,臨時工,短期工。
第三章 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規定
第九條 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應學習、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與相關規定。
第十條 派遣期間,公司或用工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人員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 用工單位根據工作崗位性質,按相關政策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二條 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受傷,應按有關規定申報工傷,依法享受相關工傷待遇。
第十三條 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該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進行二次派遣或為其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務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公司與用工單位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及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為其進行二次派遣或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公司培訓或者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組織發生變更或因業務流程再造,依法裁減人員的;
5、日常工作檢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無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的;
6、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期滿的;
7、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
第十五條 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用工單位可根據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務派遣人員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勞務派遣人員同意后下達加班通知書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單位應當安排勞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的支付方式與其工資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第十七條 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八條 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五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單位代為支付,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節假日可以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