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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斌)近日,深圳市人居環境委、財政委、經貿信息委、公安交警局聯合發布《深圳市黃標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補貼辦法》),2013年6月1日起對有使用年限的車輛提前一年以上淘汰(含報廢和轉出)或無使用年限的車輛淘汰給予獎勵補貼。
《補貼辦法》顯示,“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我國第一階段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我國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不僅包括我市現有領取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車輛,還包括現有領取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符合國Ⅱ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黃標車排放的污染物明顯高于綠標車,以汽油車為例,1輛黃標車的污染物排放量相當于14輛國Ⅲ標準或28輛國Ⅳ標準綠標車的污染物排放量總和。
據統計,全市現有黃標車26.4萬輛,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的11.7%,但氮氧化物和PM2.5排放量分別約占全市機動車排放總量的48%和40%。本次黃標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工作,旨在加快推進我市黃標車淘汰,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從而有效改善空氣質量。
《補貼辦法》規定,“黃標車提前淘汰”是指與國家5月1日開始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中規定的使用年限相比,黃標車的單位或車主提前一年以上將黃標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拆解報廢處理或將黃標車轉出我市。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間,符合要求的黃標車提前一年報廢,根據車型大小、排放等級等因素,將獲得0.5萬—1.8萬元不等的補貼,補貼標準與此前實施并已停止的國家以舊換新補貼標準一致。此外,黃標車轉出深圳,補貼3000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該類車輛在《補貼辦法》實施期間淘汰,均可視為提前一年淘汰。
《補貼辦法》設置了三個月的緩沖期,即2014年6月1日—2014年8月30日之前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車輛,需在2013年8月30日前提前報廢。
據悉,為有效控制全市黃標車污染,深圳將對黃標車逐步采取更為嚴格的限行措施,擬于2013年7月1日實施的第十八階段黃標車限行措施中采取單雙號限行措施,2015年開始在全市行政區域對黃標車實施全時段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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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要求可以申請本次黃標車補貼:
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黃標車淘汰,適用本辦法實施資金補貼:有使用年限的車輛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無使用年限的車輛淘汰。
不享受補貼獎勵的淘汰車輛:
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2014年5月31日前必須強制報廢的車輛;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導致直接報廢的黃標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外省市號牌黃標車不在本市黃標車淘汰補貼范圍內。
黃標車提前報廢獎勵補貼標準: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3000元
●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9000元
●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1000元
●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7000元
●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
●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
每輛補貼人民幣10000元
●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
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提前將黃標車轉出深圳市外的,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元
黃標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服務受理點:
●深圳市機動車排污監督管理辦公室環保服務大廳,福田區上梅林中康北梅坳六路6號1樓,電話:83127392
●深圳市寶安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寶安區西鄉大道5號74區布心二村B4棟1樓,電話:27864930
●深圳市龍崗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龍崗區中心城白灰圍一路1號環境監測綜合大樓416室,電話:28945653,28945652
什么是黃標車?
“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我國第一階段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我國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不僅包括我市現有領取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車輛,還包括現有領取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符合國Ⅱ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我市淘汰黃標車主要采取強制報廢、鼓勵提前報廢或轉出我市三種方式 |